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2021-02-13莫纪宏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莫 纪 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 国际法研究所,北京 100720)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1)栗战书:《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求是》2021年第2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对于广大法学工作者来说,在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征,全面和系统地归纳和总结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科学地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研究事业不断健全和完善,是义不容辞的理论研究任务和重要历史使命。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概念及性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概念,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问题领域、方法论特点以及几个重要理论特征作了权威性确认和描述,为深入学习和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性引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虽然没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给出一个明确的政策性定义,也没有通过列举加概括的方式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但却从政策层面提出了准确把握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性的政治主张。……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