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人的发展重要论述的逻辑理路
2021-02-13许袖飞王文东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许袖飞,王文东
(1.海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口 570206;2.中央民族大学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北京 10008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将人的发展置于各项工作的核心地位,一直关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地位、生存需要、精神需要和价值理想,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首次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具体包括三方面:一是党和政府要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在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要牢牢贯彻群众路线;三是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这是由于,在习近平内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5页。,而且“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享有者,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和最广大的受益者”(2)习近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社会和谐之基》,《求是》2016年第21期。。基于对人民群众的地位、作用和力量的深刻认识,习近平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关注人的发展。通过对习近平关于人的发展重要论述的整理、概括、总结和分析,可以明晰习近平人的发展重要论述的逻辑理路,有助于我们更好把握习近平解决人的发展问题的智慧,有益于我国乃至世界对于人的发展问题的解决。
一、习近平人的发展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习近平关于人的发展重要论述是有关人的生存根基、精神家园和全面发展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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