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职法律职业辅助人才需求及培养思路探讨

2021-02-12王莹李悦

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法律高职教育

王 莹 李 悦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创新性地提出了“法治工作队伍”的概念。“传统上,法律职业是指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在内的,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法律技能与专业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职业共同体。”[1]与之对比,《决定》提出的“法治工作队伍”概念,则是兼具鲜明中国特色和实践特征的范畴,其内涵比法学界通常所使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范畴丰富得多。[2]从法治工作队伍的具体人员构成来看,根据《决定》精神,可分为(1)法治专门队伍,即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2)法律服务队伍,即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等;(3)法学专家队伍,即学科带头人等高校法学教师与研究人员。可见,法治工作队伍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受过系统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法律技能与专业法律伦理的法律职业人才,也包括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为典型的,更广大扎根基层并处于辅助性地位的法律职业辅助人才。①

法律职业辅助人才在维护法律权威、降低司法成本和形塑法律信仰上具有重要作用。其培养理念同本科起点的法律职业人才存在哪些异同,需要何种职业教育机制协同,成为新形势下发展法律职业教育亟需厘清的基础性问题。

二、深圳法律职业辅助人才的需求分析

法律职业辅助人才需求同地方经济发展高度相关,这就决定了法律职业辅助人才培养具有地域特征,而较小的培养规模也凸显了地方经验的重要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高职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高职应用文写作教学改革与创新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探讨
让法律做主
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