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心说法:《民法典》为成长保驾护航
2021-02-10
红领巾·成长 2021年10期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提到的、与成长息息相关的几个特殊年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为“《民法典》”)不仅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更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护身宝典。今天,和旌心哥哥一起来看看《民法典》是如何为大家的权益保驾护航的吧!
胎儿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在总则编“自然人”章节中,加入新规,将一个人受保护的起始点前移到了胎儿时期。
八周岁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獨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八周岁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明确了这些特殊阶段的意义,接下来我们去看看案例吧。
小明用父母的手机给游戏充值,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八岁以下未成年人给游戏充值或给视频主播打赏,所有金额都应当退还;八岁以上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监护人可以请求退还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
小静的父母要离婚,她将何去何从?
《民法典》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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