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场所依恋”的城市人居环境设计策略研究
2021-02-10潘娇
艺术与设计·理论 2021年2期
潘娇
(武汉理工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武汉 430070)
城市的基本形态可称之为人类记忆与地域文化传承的生活场所,其场所特性基本是人与空间互动的结果。当前与城市生活相关的社会问题——犯罪行为与邻里交往危机产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人与人居场所之间情感联结的日渐缺失。这种心理牵绊具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让人们即使不在这个场所却还一如既往地依恋,增强了居民场所意识和环境责任行为。因此,探讨城市居民场所依恋的构成要素,阐明基于场所依恋理论的城市人居环境设计的原则与策略,为我们创造以人为本的安全城市人居环境提供了理论引导。
一、概念界定
(一)场所与场所精神
“场所”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地理学科的学者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泛指具体的位置。随着研究的拓展,“场所”代表的意义也从地理学科的抽象区位概念上升成具有独特性的“场所”本身①。场所作为物质与人为的元素结合而成的综合体,其具有的特性或“气氛”与人在场所内的活动息息相关,是场所精神与地域文化特质的体现。
相对于场所而言,场所精神则根植于场所特性,具有更强烈的人文内涵。其本质是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赋予场所象征意义或审美价值,并通过共同记忆的介入,使人产生情感共鸣,从而获得一种方向感和认同感。
(二)场所依恋
“场所依恋”这个概念源于段义孚于1974年提出的“恋地情结”,体现了人与场所之间的关系,成为环境心理学、人文地理学以及社会学学科长期关注的话题,在人地关系的理论研究中占有很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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