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成果 促进内生发展
2021-02-07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新华月报 2021年3期
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消除贫困,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理想,也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强调:“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脱贫攻坚的重大胜利,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但也要认识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脱贫攻坚收官之后,如何巩固脱贫、防止返贫、促进内生发展、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要巩固脱贫成果、更好促进内生发展,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非常重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准确把握“衔接”的内涵,就应当认识到,只有巩固脱贫成果,才能夯实发展基础,进而落实在脱贫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部署。2020年以来,各地普遍建立并全面实施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聚焦一些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出短板落实帮扶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要把重点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做好各种“衔接”工作,坚持“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不断增强内生发展能力,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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