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EOP规程在快堆事故规程体系的应用
2021-02-07陈雨翔
陈雨翔,罗 鸣,陈 蓄,叶 凯
(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福建 霞浦 355100)
0 引言
根据中国HAF102-2016《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和HADl03-2004《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反应堆在设计建造阶段应采用纵深防御的概念,以提供多层次的防御。为保证电厂安全运行的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的运行限值和条件,以及适用于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事件和事故工况下的运行规程[1]。核电厂中运行规程和工况的对应关系见表1。
事故规程主要用于处理设计基准事故,包括稀有事故和极限事故。目前,核电采用的事故处理规程有两种:事故导向型规程(EOP)和状态导向型规程(SOP)。

表1 核电厂中运行规程和运行工况的对应关系Table 1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perating procedures and operating conditions in nuclear power plants
1 事故规程
(见图1)。

图1 EOP和SOP规程流程图Fig.1 Flow diagram of EOP procedures and SOP procedures
1.1 事故导向型规程
在核电发展初期,设计人员应用确定论的方法,强调的是设计的保守性和设备的可靠性,设计人员认为最大可信设计基准事故是一回路管道双端断裂事故[2],该事故可以包络核电厂其他设计的基准事故以下所确定的事件。三哩岛事故之前,并没有考虑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只是单纯考虑如何将反应堆从事故状态下引入安全状态。事故导向型规程(EOP)就是在此时制定的,它的处理思路是对应于特定事故和事故序列,操纵员判断机组当前出现的事故类型,选用相应的事故处理规程,采取相应行动,直到反应堆处于安全状态。EOP 规程的流程如图1 所示。
EOP 规程是确定论方法的直接延伸,只要事故以预期的方式发展,规程就能够以最优的方式将核电厂引入安全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