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青少年网络直播监管法律问题探析

2021-02-07张诗彧

教育·综合视线 2021年12期

张诗彧

一、前言

近年来,网络直播等新兴行业发展迅猛,直播带货、娱乐、社交等不断融合。根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到2020年底,我国的互联网用户规模达到6.17亿人,其中,带货直播、游戏和体育直播、真人秀等用户最多。随着直播规模急速膨胀,直播的许多负面效应在不斷发酵,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平台另辟蹊径,打法律“擦边球”。部分网络直播含有色情、暴力、低俗等违法内容,严重干扰网络秩序,毒害着青少年。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显示,青少年观看直播的比例达到45.2%,其中包括很大比例的14岁以下儿童。加强对网络直播的规范治理,健全监管机制,就明确参与直播活动各方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提出了新课题。

二、网络直播监管机制及青少年保护问题浅析

(一)当前网络直播监管机制分析

我国的网络直播监管包括国家和地方监管(政府监管)、行业协会监管、平台监管三个层次。

总体来说,网络直播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直播平台的监管机制也处于不断研究和完善时期。在青少年保护方面,2019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加了网络保护专章。2020年,为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先后出台。为进一步加强直播营销管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七部委出台《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于2021年5月25日正式施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