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控权走向分权和创权:行业协会脱钩转型的权力构造逻辑
2021-02-05孙婧婧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关键词:转型
孙婧婧
(中山大学 a.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b.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275)
一、问题的提出
行业协会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由国家授权指导或委托发起成立的特殊社会组织,其发展历程与政府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紧密关联。行业协会的成立缘起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配合政府加强社会管理职能调整,延伸政府管理社会的触角。国务院于1979年提出“按行业组织、按行业管理、按行业规划”原则,组建行业协会,协助政府管理社会。1984年,国务院决定在机械工业部和电子工业部的行业管理体系中开展试点项目,产生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第一批工业行业协会。第二,配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政府职能调整,一批国有企业转型为行业协会。1986年,国务院撤销了一些省市二级行政性公司,重组为地方性行业协会。第三,配合加强宏观调控和淡化微观管理的政府经济职能调整,一些经济管理部门转制为行业协会。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经济管理部门为重点,废除了国务院各部的产业司局,组建了一批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如:撤销纺织工业部和轻工业部,组建中国纺织总会和中国轻工业总会。”[1]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10个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转型为机械工业协会、钢铁工业协会等10大行业协会。[2]第四,配合政府加强社会服务职能调整,政府牵头发动社会参与成立行业协会。上海、广州、厦门、温州四城市试点成功之后,1997年开始,各地形成政府牵头创办行业协会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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