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机制下我国地方与中东欧国家合作
2021-02-04史俊怡
时代金融 2021年1期
关键词:国家
史俊怡
摘要:2020年,是“17+1”合作机制启动的第八年。在多年的交流合作中,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不断增强政治互信,各领域产业合作均取得丰硕成果,非政府组织等合作活动也活跃在各个方面,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在中国众多与中东欧合作的友好城市中,浙江省是推进“17+1合作”的排头兵。截至2020年,宁波市已与中东欧国家缔结友好关系城市22个,是我国第一个实现中东欧17国友城全覆盖的城市。作为我国出口经济的领先地区和“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宁波,在中国对外贸易的版图上占有重要地位。
关键词:“17+1” 中东欧 中国 宁波市 对外贸易
在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与国际形势中,特别是全球处于疫情常态化的防疫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的产业合作所面临的内外部压力日益增大,及时解决合作中面临的挑战和问题,进一步挖掘双方合作潜力并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同时维护好中国与中东欧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框架实现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是需要不断思考、探索的问题。
一、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背景与历程
(一)合作背景
1.中东欧国家的经济转型。中东欧国家是经济转型体,数十年的经济转型使其私有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转轨进程的结束,吸引了大量的外国资本涌入,为其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中东欧17国中已有12个欧盟成员国,其余国家也正积极准备入盟,他们都与西欧市场高度融合,也成为中国商品与投资进入欧盟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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