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养老保险治理现代化
——中央、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三方博弈视角
2021-02-04贾洪波杨昊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贾洪波, 杨昊雯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3;2.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商业与经济学院, 堪培拉 2601)
一、引言
劳动力是生产力中最革命、最活跃的要素,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最基本要求。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正在经历着高速度和大规模的人口流动。《2019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虽然近几年流动人口的规模有所下降,但2018年流动人口的数量依然高达2.41亿,中国流动人口数量已经全面超越了该年世界上一些主要人口大国,如日本、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日利亚、墨西哥、巴西、俄罗斯、孟加拉国的人口总数。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即使在“乡—城”人口流动放缓的情况下,“城—城”人口流动也会快速增加,在可见的、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依然存在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口流动的地域范围超越了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所对应的行政区域,而属地化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对这一问题应对不力,从而造成了部分流动人口养老保险权益受损。部分流动人口养老保险权益受损是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一个具体体现。在短期内难以对所有养老保险项目基金实现全国统筹的情况下,如何在既有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下实现流动人口养老保险治理现代化,以便更好地保护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权益就显得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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