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未送上门,老人取件途中猝死,谁的责任
2021-02-03
新传奇 2021年51期
因为快递未上门,“重庆一79岁老人取件途中猝死”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12月5日家属回应,希望快递公司上门致歉,并赔偿50万元。涉事快递公司称“符合流程”,将走法律途径裁定。
快递公司是否应对老人的猝死承担责任?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廖立表示,该事件的维权涉及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问题。
“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要不要为老人猝死负责取决于死者家属最终选择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还是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廖立表示,如果死者家属选择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关键点在于快递员是否违约,以及损失的范围。如果死者家属选择就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关键在于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是否存在主觀故意或者过失,死亡结果是否与未送货上门存在因果关系。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教授张进德认为,无论快递员的行为构成违约责任还是不作为的侵权责任,关键还是要看,快递员是否违反了送货上门的义务。
《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而在本案中,死者家属表示,快递单上注明是送货上楼的。对此,张进德表示,除非快递公司在格式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负有送货上门的义务”,否则,快递员应送货上门。
当然,合同双方可以通过事后沟通修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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