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推行成效及经验探索
2021-02-01代晓炫王丽影杨戴思
广东水利水电 2021年1期
代晓炫,王丽影,杨戴思
(1.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610;2.珠江水利委员会水生态工程中心,广东 广州 510610)
2007年无锡市太湖蓝藻爆发并引起供水危机后,无锡市于当年8月开始了流域治理机制上的创新尝试,“河长制”在国内首创[1-2]。2014—2015年,部分城市开始试点实施河长制,河长制逐步推广[3-4]。2016年11月、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到2018年底前全国各地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随着河长制湖长制的建立,在城市水环境改善、农村河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5]、水域岸线管理、水利信息化等方面,对河湖管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促进作用。
本文简述了河长制体制机制的建设运行过程,概述河长制专项行动目前取得的成效,对河长制工作中的特色创新经验进行总结。通过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回顾和亮点挖掘,以期对各地河长制工作有可借鉴之用。
1 河长制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
2017—2018年,各级省、市、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推行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河湖名录、各级河长名单,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2018年6月底,全国全面建立河长制,提前半年完成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2018年年底,如期建立了湖长制。各地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级总河长,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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