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汉宋关系辨析
2021-02-01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汉宋关系是理解清学的一条主线或一个枢纽,学界对此已有相关梳理。本文将以学界对于清代汉宋关系的研究为基础,紧紧围绕“关系”本身展开探讨。总体上看,可以把清代的汉宋关系及其相关评述归结为关系主体、关系客体、效果历史、关系形态等四种类型。通过分析这四种类型,就可以宏观理解清代汉宋关系的关系结构或关系模式,从而为走出汉宋轮回奠定基础。不过,鉴于汉宋关系问题的复杂性,且限于篇幅,本文只能提纲挈领地将相关观点及其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列出,而对其具体内容只是稍加评述而不做详细探讨。
在正式分类述评之前,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就汉宋关系这一主题而言,不仅这四种类型应该彼此共存,即便是在这四种关系的每一个类型中,也不可能被某一种观点所垄断,而是多种观点均有一定合理性而出现不得不使之并存的局面。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汉”、“宋”本身就是多元的,如此一来,对于汉宋关系的解释也很难定于一尊。由此,理解汉宋关系,必须从多层面多角度考虑问题,否则,就很容易以偏概全。
一 关系主体:辩论双方,即汉学家、宋学家的具体所指
一是指清代的汉学家与清代的宋学家。虽然“汉学”一词早在南宋时期就已出现,且在明代也有相关运用,但作为与“宋学”作对出现、且具有普遍意义的“汉学”,却是在清代正式登上历史舞台的①程尔奇《晚清汉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0-33页。。由此,真正意义上的汉宋关系,应该只是就清代而言,而此时的关系主体分别指身处清代的汉学家与宋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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