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对例外状态理论的再思考
2021-02-01于天洋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张 铮, 于天洋
(吉林大学 行政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主权就是决定非常状态(例外状态)。”[1]5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的这一论断在2020年显得尤为振聋发聩。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世界正在被拖入“非常状态”之中。对于很多国家而言,能否清晰认识到当前已然处于非常状态,并及时采取果断而有效的应对措施,已经成为考验各国政府国家能力的必答题。显而易见的是,世界各国的抗疫表现已呈现出两极分化的特征。中国在疫情暴发之初就果断采取了“封城”“封路”“隔离疑似病例”以及“要求在公共场所戴口罩”等有效措施,并因此成为最早战胜疫情的国家之一,如今中国已经基本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一些本应该展现出良好防疫水平的西方发达国家,却陷入了一种自由主义话语的困境——在“人权”和“自由”的争吵声中踯躅不前,坐视疫情扩散而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很显然,疫情迫使社会触发了例外状态的运行模式,这是客观事实。然而,需要追问的是,何以一些国家如此抵触诸如“封城”“停工”“隔离”“戴口罩”等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呢?何以例外状态之下的一些不得已且必要的非常之举竟被视为自由的对立面呢?要回答这样的问题,有必要回顾和反思一下西方学术界对“例外状态”的思考。
一、 西方思想界对“例外状态”的思考
“例外状态”亦作“非常状态”或“紧急状态”。所谓“例外状态”指的是国家通过中止正常的法律秩序以应对某种危机的政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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