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险社会中行动任务的不可分配性
2021-02-01张康之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分配
张 康 之
(浙江工商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杭州 310018)
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行动的任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任务是可以分割、分解的;另一类任务是不可分割、不可分解的。在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有许多任务属于假性的不可分割、不可分解的任务,因为它们是可以在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思维的深化中加以分割、分解的。所谓可分割、分解的任务,是那些可以把一个完整的任务分割、分解成相对独立的小单元,由不同的行动者去承担,在总体上会表现为一个分工—协作系统的建立,让不同的行动者在分工—协作体系中各自承担单元化的任务,同时又在协作的意义上将所有这些单元化任务承担和完成的过程整合成对整个任务的承担。在分工—协作体系中,分工意味着任务的分配,而协作则意味着将分配的任务重新整合为一个整体。
在风险社会中,任务的视界发生了变化,明确的、可以识别的、可以预知的任务从我们的视界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风险。在这里,行动者所面对的就是风险,是在开展行动时把风险理解成了任务。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恰恰是不可分割、不可分解的,因而是无法进行分配的。同时,风险社会中的风险又无法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性任务,因为它是分散在整个社会的每一处的,致使我们不可能把整个风险社会作为行动任务承担起来。也就是说,虽然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系统性的,但风险遍布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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