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前提下的高校就业工作探索与实践
2021-01-31姚奎栋刘伟力
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姚奎栋,刘伟力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a.招生就业处;b.创新创业学院,辽宁 沈阳 110136)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解决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既关系着实现个人价值和家庭幸福,更关乎国家长远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1]2021 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达909万人,毕业生就业形势在疫情影响下更加严峻。因此,推动高校毕业生更充分就业、促进就业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盘”,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充分就业的内涵及意义
1.充分就业的内涵界定
充分就业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经济术语,这个概念由英国经济学家J.M.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提出,是指在某一工资水平之下,所有愿意接受工作的人,都获得了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充分就业”是愿意并有能力工作的人都得到了一个较为满意的就业岗位,其内涵就是在充分就业状态下,每个劳动者都能够拥有劳动的权力,并获得劳动报酬,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在充分就业状态下,人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可以得到满足,而且通过实现人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消解社会发展过程中不稳定因素,极大地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充分就业”既满足了微观层面的公众需要,又满足了宏观层面的政府需要,是政府和公众理性预期目标的最佳耦合状态,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追求的最优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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