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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V 一V”的非成句性、极性特征与指称化

2021-01-31赖逸平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复句句法例句

赖逸平

(复旦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上海 200433)

0、引言

“一V 一V”作为实词性结构具有述谓与指称两大语法功能,但绝大多数“一V 一V”的已有研究[1-5]只涉及其述谓功能,归纳其中“V”的情状类型与准入条件及结构的内部语义特征与外部句法角色、修辞功能。“一V 一V”上述几方面的已有研究值得商榷之处及重新认识将在笔者《述谓式“一V 一V”的语义机制与情状类型》①一文中作详细分析。其中最重要的是从语言事实出发,承认除了嵌入单音节动词的重叠式“一V 一V”(如“一瘸一瘸”),部分已有研究忽略或排斥的嵌入双音节动词的重叠式“一V 一V”(如“一哆嗦一哆嗦”)以及非重叠式“一V 一V”,无论是否表示重复情状(如“一剪一割”),无论结构中动词的主体论元是否相同(如“一摇一摆”与“一问一答”),无论是并列短语还是紧缩复句(如“一走一滑”),无论是述谓还是指称(如“他们的一推一挽……”),都应视作“一V 一V”。

从逻辑上讲,统一于“一V 一V”结构的各类现象应当拥有一个共同的语义机制从而形成连续统。这一语义机制是什么?从何而来?在不同类型的“一V 一V”中又如何运行和发展?笔者已经讨论了这些问题,指出从事件角度看其核心语义机制是将上位事件拆分为原子事件,使上位事件以原子事件组合片段的形式存在于一定的时空范围内②。

在此基础上,本着从语义到句法的研究路径,将关注述谓式“一V 一V”非常特殊却不曾被讨论的句法特征(非成句性)及其他外部特征(正极性倾向),并紧紧围绕其语义机制分析这些典型特征的成因。此外,还将关注“一V 一V”作为实词结构理应具有的指称功能,进而分析在从述谓到指称的过程中(指称化)结构语义信息的变化。通过合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期望对“一V 一V”结构形成进一步的认识。

一、“一 V 一 V”的句法角色

“一V 一V”的语义机制与情状类型反映到句法层面体现为句法角色及成句性差异,二者紧密相关。由于语言事实观察完整度的差异,“一V 一V”的已有研究只描写了部分类别的“一V 一V”的句法角色。如武伯索解释“一……一……”结构时指出,当结构中嵌入两个语义相同或相近的动词时构成动词性词组,在句中通常做状语;当结构中嵌入两个语义相对或相反的动词时构成动词性词组,在句中作状语、谓语或名词的定语[1]47。这一认识涵盖了述谓式“一V 一V”中表示重复情状的重叠式、结构中两个动词语义相关的非重叠式并列短语,不涉及述谓式“一V 一V”中表示重复情状的两个动词语义无关的并列、承接式紧缩复句以及表示非重复情状的结构。殷志平的观察涉及述谓式“一V 一V”中的重叠式及部分非重叠式结构,认为这类“一V 一V”是动词[2]112。张娟只对表示重复情状的重叠式“一V 一V”进行了句法功能的研究,指出重叠式“一V 一V”与状态形容词能充当的句法成分一样,在语义上更具动态性[4]119。

通过较为完整地观察各类“一V 一V”,我们赞同上述已有研究基于部分语言事实得出的结论,表示重复情状的述谓式“一V 一V”的确具有极强的充当状语的句法功能,具有较强的充当谓语的句法功能。例如:

(1)(他)一瘸一瘸走了。(刘震云《一地鸡毛》)

(2)(姑娘)一蹦一跳地由别个屋子里跳了出来。(张恨水《美人恩》)

(3)那匹马一蹿一蹿的。(莫言《红高粱家族》)

(4)蛐蜒在爬动时一伸一缩,……((余华《夏季台风》)

例句(1)至例句(4)中,“一 V 一 V”包含已有研究涉及的重叠式及结构中两个动词的主体论元相同的非重叠式并列短语两类,在例句(1)、(2)中充当状语,在例句(3)、(4)中充当谓语。

在已有结论的基础上,需要思考这一句法特征的原因。这类“一V 一V”结构中“一”具有“计数”的基本数量义,动词又多具有较强的“殊指”③“动态”特征。这些语义特点指向“细致刻画”的功能,在重复情状的作用下能够“操作”动作过程及方式进行,因此结构多充当方式状语和谓语。

被已有研究主观剔除的同样表示重复情状的两类结构(结构中动词主体论元不同的并列短语、承接式紧缩复句)以及表示单次情状的并列短语也主要充当状语或谓语。例如:

(5)两人一唱一和地笑骂。(钱钟书《围城》)

(6)(他们)总是不远不近地在一问一答。(阎连科《受活》)

(7)那虾入口时还是活的,一咬一蹬。(张炜《你在高原》)

(8)马瘸了一条腿,一走一探头。(莫言《丰乳肥臀》)

例句(5)、(6)中,“唱”与“和”、“问”与“答”的主体论元不同且允许互换,“一唱一和”、“一问一答”都表示重复情状,在句中分别做状语、谓语,与例句(2)、(4)中“一蹦一跳”、“一伸一缩”的句法角色并无本质区别。

比较特殊的是例句(7)、(8)中“一咬一蹬”、“一走一探头”这类承接式紧缩复句。其句法特征体现为前后两个“一V”中可以插入“表示两件事接连发生”[6]的“就”,因此属于紧缩复句;又因为前位“一V”“触发”后位“一V”,二者具有严格的先后关系④,因此构成顺承关系。承接式紧缩复句式“一V 一V”只能充当谓语,不能充当状语或补语。这与其他表示重复情状的“一V 一V”极为不同。

其成因与这类结构中动词主体论元与前后分句主语较为复杂的关系有关。如例句(7)中前一分句主语是“虾”,所省略的后一分句主语是“虾”⑤,“咬”的主体论元是“人”,“蹬”的主体论元是“虾”。例句(8)中前后分句主语以及“走”的主体论元都是“马”,“探”的主体论元是“马”的部件“头”。正如例句(7)、(8)所示,承接式紧缩复句式“一V 一V”常作为后接分句存在于复句中,所在复句前后分句的主语通常一致;后一分句主语又常承前省略,多与“一V 一V”后一动词主体论元一致;当与“一V 一V”前一动词主体论元一致时,前后两个动词主体论元往往具有包含关系。承接式紧缩复句式“一V 一V”及其所在句子具有的这种名词、动词间复杂的述谓、搭配关系导致其不太可能充当细致刻画动作的方式状语。此外,这类“一V 一V”语义上等同于“主语1+一V+主语2+就+一V”复句,这在句法层面进一步限制了其充当单个动词的状语。

除了上述表示重复情状的结构,“一V 一V”中表示单次情状的非重叠式并列短语主要充当复句中前一分句的谓语,也可充当单句谓语。例如:

(9)(他)一咬牙一闭眼,噌一下跳了过去。(张炜《你在高原》)

(10)一看一闻,他就知道不对。(王旭烽《茶人三部曲》)

(11)祥子只须一送一接。(老舍《骆驼祥子》)

例句(9)中,“一V 一V”充当顺承式联合复句中的分句谓语,前后分句主语一致。例句(10)中,“一V 一V”充当条件式偏正复句中条件小句的谓语时,前后分句主语一致。例句(11)“一V 一V”充当单句谓语。无论是充当小句谓语还是单句谓语,陈述两个动作发生一次的语义决定了这类“一V 一V”无法连续、细致描写动作的过程与状态,因此这类“一V 一V”主要充当谓语。

少数表示单次情状的非重叠式“一V 一V”能够充当状语,具有结构中两个动词主体论元不同、结构独立于句首的两点特征,“一V 一V”参与构建时空范围。例如:

(12)一买一卖之间,我们没有工夫谈话。(冰心《颂“一团火”》)

此外,部分已有研究还忽视了述谓式“一V 一V”中表示重复情状的重叠式并列短语可以充当补语的现象。例如:

(13)脸蛋上的肉都震得一哆嗦一哆嗦的。(老舍《二马》)

重叠式“一V 一V”充当补语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其后必须有类似状态形容词构词语素的“的”。这类“一V 一V”能够充当补语的原因和其能够大量充当方式状语的原因基本相同,都是因细致刻画动作。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句法位置、关注重点的差异,核心语义基本一致。如将例句(13)改写为“脸蛋上的肉一哆嗦一哆嗦地震”完全可以接受。

总体而言,在相同语义机制的作用下,各类陈述形式的“一V 一V”主要以情状不同而区分出句法功能的差异。表示重复情状的“一V 一V”除较为特殊的承接式紧缩复句外都体现出较强的状语、谓语功能;表示单次情状的“一V 一V”中则主要充当复句中前一分句的谓语,也可充当单句谓语。少数表示单次情状的非重叠式“一V 一V”在还能够充当主语、宾语,句法功能介于“述谓”与“指称”之间,将作为研究“一V 一V”指称化现象的语言事实起点在下文讨论。

二、“一 V 一 V”的非成句性

作为动词性实词结构,“一V 一V”体现出述谓与指称两大功能,对应于句法层面的谓词性、体词性两种用法。作为体词性成分的指称式“一V 一V”通常不能直接成句。但是,不同于典型动词补充主语信息后大多能够成句的情况,在不考虑任何语境的辅助(如简短问答)的前提下,多数述谓式“一V 一V”基本不具有独立成句的能力。例如:

(14)?他一瘸一瘸。

(15)?他一惊一乍。

(16)?他们一问一答。

(17)*他一扭一塞。

(18)*他们一迎一送。

例句(14)至例句(18)包含了除承接式紧缩复句外的述谓式“一V 一 V”。例句(14)、(15)句末加上“的”后可接受度更高;例句(16)至(18)语句信息不完整,给人戛然而止感,需要一定语境或后接分句才能被接受。CCL 与BCC 两大语料库中也不存在类似的语言事实。因此,在纯句法层面,“一 V 一V”具有“非成句性”,各类“一V 一 V”不同程度地接近“成句”。例如:

(19)孙八爷一走一耸肩。(老舍《老张的哲学》)

(20)(车夫)腿抬得很高;一走一探头。(老舍《骆驼祥子》)

(21)辫子在肩上垂挂着,一走一荡。(阎连科《受活》)

例句(19)至(21)中的“一V 一V”属于承接式紧缩复句,非成句性较低。例句(19)中,“一走一耸肩”获得主语后直接成句;例句(20)中,分号表明“一走一探头”属于独立小句,承前省略主语“车夫”,“车夫一走一探头”可说且接受度较高;例句(21)中,“一走一荡”作为顺承复句的分句,“辫子一走一荡”可说,“辫子一走一荡的”的接受度更高。这类“一V 一V”强调前后两个动作紧密配合的状态极具相对当下性,且紧缩复句暗含对事件参与者、活动较为明确的指向,因此一定程度上不需要明确的时空范畴成分限定,能够自足。又如:

(22)玻璃灯,挂在亭子柱上,一摇一荡。(张恨水《春明外史》)

(23)白嘉轩一挥手一翻眼珠:……(陈忠实《白鹿原》)

例句(22)、(23)中的“一 V 一 V”同属并列短语。“一摇一荡”表示重复情状,属于顺承复句的分句,“玻璃灯一摇一荡”可说,“玻璃灯一摇一荡的”接受度更高,“挂在亭子柱上”本质上作为次要信息标明地点;“一挥手一翻眼珠”表示单次情状,相对独立于原句中冒号后的说话内容,主要参与构建句子的时间范围。作为顺承复句分句的“一V 一V”的非成句性比承接式紧缩复句一类略高,其往往共享整个复句的时空范畴及主语,又受到顺承复句分句间包含的时间顺序的制约,因此不完全自足。

此外,属于并列短语且表示单次情状的“一V一V”还常常以偏正复句中条件小句的形式存在。例如:

(24)……一剪一割,就能开开。(季羡林《悼念沈从文先生》)

(25)她一哭一撒娇,我什么没原则的事都干得出来。(王朔《刘慧芳》)

例句(24)中,条件小句的主语省略,结果“开开”承前省略主语“用麻绳捆得紧紧的东西”。例句(25)中,条件小句谓语“一哭一撒娇”的主语是“她”,结果小句谓语“什么没原则的事都干得出来”的主语是“我”。尽管与充当顺承复句分句的并列短语式“一V 一V”形式、句法位置一致,但作为条件分句的“一V 一V”独立成句的可接受度低于前者,“用剪刀或小刀一剪一割”、“她一哭一撒娇”不可单说。这是因为,一方面条件小句一类的“一V 一V”通常只表示单次情状,具有小量义,时空信息不自足。另一方面,上层复句的语义操作是通过小量条件,引起动作执行并造成结果,从而凸出条件的有效性。因此,条件小句脱离结果小句无法单独成句。

单句中的“一V 一V”的非成句性往往高于复句。例如:

(26)她心里一揪一揪的。(刘玉民《骚动之秋》)

(27)太阳穴一扎一扎地疼。(雪克《战斗的青春》)

(28)脸蛋上的肉都震得一哆嗦一哆嗦的。(老舍《二马》)

例句(26)至(28)中的“一V 一V”是典型的表示重复情状的重叠式短语,分别在句中充当谓语、方式状语、补语。如前所述,删去句末“的”或谓语后,“她心里一揪一揪”、“太阳穴一扎一扎”、“脸上的肉都震得一哆嗦一哆嗦”虽然可说但接受度不高。

张新华指出方式状语是对动作做殊指化描述的典型手段,其语法机制在于对动作自身包含的众多维度的语义信息,做更加细化的描述。因此,方式状语直接体现了“动作”这一语法范畴的构成原理[7]。即“方式”与“动作”具有内在相通之处,只有强动态性的动作能搭配典型的方式状语;方式就是动作自身。也就是说,表面上这类“一V 一V”充当三种不同的句法角色,本质上都通过结构的语义机制、结构中具有的较强“殊指”“动态”的动词细致陈述、描摹动作,因此在成句性方面具有一致性,需要在句末增加类似状态形容词的构词语素“的”进行断言。这类结构虽然作谓语独立成句的功能有所退化,但仍然不需要时制成分。

综合例句(19)至例句(28)可知,虽然“一V 一V”不具有绝对成句性,但不同类别的“一V 一V”的非成句性是不同的。紧缩复句式“一V 一V”获得主语信息后基本成句,也可以充当顺承复句分句。此外,能够独立充当小句的“一V 一V”通常是表示非重复情状的顺承复句的分句、偏正复句的条件小句。与之相反,不具有小句功能的述谓式“一V 一V”多表示重复情状,在单句中充当的状语、谓语。

三、“一 V 一 V”的正极性倾向

正极性倾向是“一V 一V”结构不同于其他动词短语的外部特征之一。具有正极性的结构通常不出现在否定句中[8],在“一V 一V”中体现为其基本不能受否定标记“没”“不”修饰。即“一V 一V”基本不出现在否定小句中。例如:

(29)a.他跛着腿一瘸一瘸,终于又到鸽房前来了。(王火《战争和人》)

b.*他跛着腿没有一瘸一瘸……

c.*他没有跛着腿一瘸一瘸……

(30)a.一递一接地用木桶贮存救火的用水。(刘斯奋《白门柳》)

b.?不一接一递地用木桶储存救火的用水。

(31)a.那个精神科主任被我一哄一吓就怕得要命。(莫应丰《将军吟》)

b.?那个精神科主任没有被我一哄一吓就怕得要命。

(32)a.车夫把腿抬得很高;一走一探头。(老舍《骆驼祥子》)

b.车夫没有把腿得很高;没有一走一探头。

上述4 个原始例句中的各类“一V 一V”前加上否定标记后,新句的接受度不高。例句(29)b句只否定原子事件“瘸”,不否定上位事件“跛脚”,句子不可说;c 句同时否定原子事件和上位事件,句子同样不可说。这是因为,“一V 一V”发挥“拆解”上位事件的语义机制以上位事件的存在为前提,否定上位事件意味着“一V 一V”的失去作用对象,成为多余结构。因此,例句(29)c 句不可说,但是“他没有跛着腿”可说。又因为,“一V 一V”所“拆解”的原子事件是上位事件的基础,否定原子事件意味着否定上位事件,进而使“一V一V”失去作用对象或出现语义矛盾。因此例句(29)b 句不可说。这是“一V 一V”语义机制导致结构具有正极性倾向的深层逻辑。

由于“一V 一V”涉及原子事件与上位事件的关系,其否定具有下向蕴含关系。因此,当“一V一V”的上位事件的“拆解”结果不唯一时,只否定具体的原子事件而不否定上位事件在逻辑上是允许的,因此例句(30)和(31)的b 句在逻辑上可说但接受度不高,语料事实中也不存在这类例句。如果删去“一接一递”“一哄一吓”,改述为“有的人不用木桶储存救火的用水”“那个精神科主任没有被我恐吓就怕得要命”,接受度大大提高。这从侧面说明“一V 一V”排斥否定语境。

承接式紧缩复句的“一V 一V”具有正极性倾向的原因比较特殊。这类“一V 一V”拆解出的两个前后紧密触发的原子事件构成了上位事件,原子事件“触发”“交替”情状才是句子的语义重心。否定这类“一V 一V”,虽然不否定原子事件,但意味着两个原子事件间紧密配合的关系与状态的消失。若本就不存在这种特殊状态,自然不必使用“一V 一V”拆解后再否定的形式进行陈述。因此例句(32)b 句中“车夫没有把腿抬得很高”可说完全可接受,“没有一走一探头”可说但缺乏语言事实。

值得一提的是,“一V 一V”的语义机制及其正极性特征是已有研究指出的具体修辞功能的来源。已有研究认为部分“一V 一V”能够强调动作、行为内部的某种联系或过程,增强描写性与动态性,使表达形象化,但不曾分析其内在成因。例如,魏红指出“一A 一B”能够使表达形象化[9];周锦国提出重叠式“一V 一V”是一种状态描写,具有形象鲜明的动感[3]40;郭琼认为非重叠式“一V1一V2”能够刻画出行为状态的“动态”“持续”[5]151。从“一V 一 V”的语义机制看,这类结构中的动词会以原子事件的形式对上位事件进行拆解和细化;这些动词通常具有明确的操作对象和动态特征;“一”标定前后动作的每次执行。“一V 一V”正极性倾向又意味着其多存在于肯定句中,因此能够正向陈述细节,达到使动作形象生动的修辞目的。

四、“一 V 一 V”的指称化

在分析指称式“一V 一V”及其指称化过程之前,先看上文提及的述谓式“一V 一V”中的体词性用法。例如:

(33)鸟孩想一停一开还不够浪费油钱。(阎连科《鸟孩诞生》)

(34)地方不大,但一俯一仰之间就有了气势。(余秋雨《山居笔记》)

(35)(谁)留意过自己每时每刻进行着一呼一吸呢?(贾平凹《高兴》)

上述3 个例句中的“一V 一V”分别充当宾句的主语、小句主语、宾句的宾语。这种体词性用法介于述谓与指称之间,受“还”“之间”“每时每刻”成分的影响,结构中的时空要素没有完全消失,但又不是回指用法。

李雪丽在研究“一A 一B”结构时虽然划分出“表指称”的一类,认为“一搭一挡”、“一吹一唱”、“一坐一躺”等属于指称式“一V 一V”,“一”是有定指称标记,表示先行语代表的不同的人,两个动词分别指向这两个不同的人,结构陈述性较强,句法功能多为谓词性[10]。显然,这混淆了结构中的“一”的指代功能与结构整体指称功能,在语义和句法特征认识基本正确的情况下,仍将述谓式结构视作指称式“一V 一V”。

刘街生在研究“一V”时指出“一笑”、“一吻”等结构是指称形式,其中的“一”纯粹表示数量义[11]。这一标准是“一V 一V”属于指称形式的必要条件。在表示重复情状的“一V 一V”(含重叠式及部分非重叠式)中,“一”除了基本的数量义,典型或非典型的完成体意义凸显。即指称式“一V 一V”形式上必然不表示重复情状。例如:

(36)(他)笤帚一扔,说……随着这一丢一说……(刘玉民《骚动之秋》)

(37)屈奔雷突然大喝一声……飞斧又脱手飞出……蔡玉丹右手一抖一震,(一条金丝)向黑暗里闪电般刺去。……彭古建颈部中了屈奔雷一斧……“气穴”上更中了蔡玉丹一刺……蔡玉丹和屈奔雷那一刺一砍,看来是同发同收。(温瑞安《四大名捕会京师》)

例句(36)、(37)中的“一 V 一 V”是典型的指称式。例句(36)中,指示代词“这”标记指称结构“一丢一说”的指称对象“扔扫帚”“说话”距离说话人很近,体现为语篇中被指称内容紧邻指称结构。句法上,“一丢一说”充当动词“随着”的宾语,是体词性成分;语义上,“一”只承担数量义,“丢”“说”不具有操作事件参与者的功能,二者组合后指称这一句群中发生一次的事件“扫帚”“说话”,“一丢一说”的已然感知是受被指称内容的已然状态影响,与结构内语素无关,结构整体不具有重复情状。例句(37)中,指示代词“那”标记指称结构“一刺一砍”的指称对象“飞斧砍头”“金丝刺穴位”距离说话人距离较远,体现为语篇中被指称内容距离指称结构较远。句法上,“一刺一砍”充当句子主语;语义分析与例句(36)相同。

指称形式的“一V 一V”虽然常常与指示代词“这”、“那”共现,但是结构的指称功能并不依赖两个指示代词。例如:

(38)(看)那几个老头子摇船……他们的一推一挽距离很小,仿佛全然不用力气。(叶圣陶《三种船》)

(39)买了两个干烧饼,泡了一壶浓茶,一吃一喝,痛快之至。(张恨水《美人恩》)

例句(38)中,作为定中结构中心语的“一推一挽”指称语篇先行语“摇船”的具体动作,亦可从语义机制的角度视作对上位事件“摇船”的拆解。与述谓式“一V 一V”不同,“一推”“一挽”作为两个的体词性成分可以受定语“他们”限制,不指向活动,指称单次原子事件,结构的已然感知来自被指称内容的完成状态。例句(39)中,“一吃”“一喝”分别指称“吃干烧饼”“喝浓茶”,甚至可以直接指称“干烧饼”“浓茶”,结构整体充当话题性成分,后接谓语“痛快之至”。两个例句中,“一V 一V”结构前可以分别插入指示代词“那”(删去“的”)“这”,变为“他们那一推一挽”“这一吃一喝”仍然可说且句意不变;结构中的“一”只表示单一数量,不具有体意义;结构整体自身不具有明显的情状特征。

从功能语法的指称系统[12]看例句(36)至例句(39),可以发现:指称式“一V 一V”由于不是典型的名词性成分,因此情况比较单一,都属于有指、定指成分。特别是结构前有指示代词时,这种指称更加精确。但是,并非所有指称形式的“一V 一V”都符合上述特征。例如:

(40)光顾他照相间的小姐,在他眼里……一喷一笑都是冲着照相机。(王安忆《长恨歌》)

(41)瑞宣对武汉的撤退并没有象在南京失守时那么难过……他看到了重庆……他的一思一念都须是重庆的回响!(老舍《四世同堂》)

例句(40)(41)中 ,“一 V 一 V”仍然属于指称性质,其中的“一”虽然纯粹表示数量义,但不再表示最小整数,而是表示“每一”。语义上,“一喷一笑”表示“每一喷⑥每一笑”(即“每一个嬉笑怒骂的表情”)“一思一念”表示“每一思、每一念”(即“每一次思念”),这种“每一”指“全体中的任何个体,用来代表全体,强调个体的共同点”[13]384,与句中“表示总括”[13]177的副词“都”的语义保持一致。句法上,两个“一V 一V”充当小句主语,都可以充当定中结构的中心语,后接谓语“冲着”“是”。从功能语法的指称系统看,两个例句中的“一喷一笑”“一思一念”同样属于有指、定指成分,具有一定的“笼统”“混沌”“联想”的指称特征。这类结构在古代汉语中更为丰富,将语用指称发展、固化为词汇的整体意义。例如:

(42)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王羲之《兰亭集序》)

(43)一饮一啄,系之于分。(王仁裕《玉堂闲话》)

例句(42)“一觞一咏”中,“觞”意为“向人敬酒或自饮酒”[14]4189,“咏”意为“用诗词等抒写”[14]4216,在例句中通过联想回指对先行语“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分解提取,后指称文人饮酒赋诗的聚会。例句(43)中“一饮一啄”出自《庄子·养生主》中“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那时的“一啄”、“一饮”还属于陈述形式的“一V”,组合后陈述野鸡“啄”、“饮”随意,自由自在的状态,后逐渐发展出指称“鸟类的饮食”及例句(43)中“人类的饮食”的体词性用法,且基本不涉及时空参数和参与者限制,具有类指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相同的“一V 一V”可以在不同句子中起“述谓”或“指称”作用(重叠式“一V一V”不涉及指称性用法)。例如:

(44)我们的接触只在柜台内外,一买一卖之间,我们没有工夫谈话。(冰心《颂“一团火”》)

(45)一买一卖,出入很大;要卖东西就别想买的时候值多少钱,是不是?(老舍《四世同堂》)

(46)别瞧我们无非载货扬帆,将本图利,自在得很。其实一买一卖,俱受制于牙行。(刘斯奋《白门柳》)

例句(44)中“一买一卖”是述谓成分,不指称任何实体存在,具有明确的参与者与空范畴。例句(45)中“一买一卖”陈述买卖两个单次动作(也可视作类指买卖行为),不具有明确的参与者及时空范畴。例句(46)中“一买一卖”属于指称性成分,联想回指先行语“载货扬帆,将本图利”(做生意),句中“俱”同与“每一”相吻合的“都”。

这种现象体现了表示单次情状的述谓式“一V 一V”的指称化用法。这一现象在分析例句(43)中的“一饮一啄”时已经涉及。从述谓到指称,结构中涉及时空参数甚至参与者的脱落、活动内容的变化是虚化的表现。

就句法角色而言,相比述谓式“一V 一V”较为复杂的句法角色,指称式“一V 一V”因内部成员的类型单一,呈现出统一的句法角色。例句(36)至例句(46)中,不论“一V 一V”指称何种数量的行为,大多充当句子主语,其中部分结构具有话题的特征。如例句(36)中“一丢一说”充当宾语,具有回指旧信息、停顿、可省略(连同动词“随着”)、插入“啊”等话题性成分的典型特征;例句(39)中“一吃一喝”同样在语篇层面回指旧信息,具有明显的停顿标记,省略后“买了两个干烧饼,泡了一壶浓茶,痛快之至”可说,增添语气词等话题标记后“这一吃一喝啊”可说。这一定程度上印证了部分学者认为的现代汉语中话题、主语两类成分并存、话题与主语并不等完全对应(即宾语也具有话题属性)的结论。

五、结语

述谓式“一V 一V”结构及构件的语义特征指向“细致刻画”,主要对动作过程及动作方式进行“操作”。这决定了绝大多数述谓式“一V 一V”在复句、单句中都充当方式状语及谓语的句法角色;也导致结构具有一定的正极性倾向。其中,承接式紧缩复句式“一V 一V”只能充当谓语,不能充当状语。少数“一V 一V”还能充当补语、定语以及小句的主语、宾语。指称式“一V 一V”句法角色相对简单,通常充当句子主语、宾语。

以相对完整的语言事实观察为基础,思考动词性短语“一V 一V”的非成句性现象与成因,较已有研究中不完整地描写其句法角色有所进步。就非成句性而言,各类“一V 一V”构成了承接式紧缩复句一类接近成句、顺承复句分句与偏正复句条件分句两类可成为独立小句、增加断言性语素“的”后成句及基本不具有成句性的连续统。

小句的基本功能在于陈述外部世界中一个相对完整的最小存在片段,其是否具有成句性的关键在于陈述时对事件的语义信息刻画到多大程度。就“一V 一V”结构而言,条件小句作为前提和假设可以以完整片段的形式相对独立于后续结果;顺承复句的分句作为上位事件中的系列动作之一,在共享时空参数、参与者的基础上,得以成立;承接式紧缩复句本就不紧贴其他句法成分,加之这类“一V 一V”又通常作为顺承复句的分句,因此具有小句倾向。进一步讲,能够充当小句的“一V 一V”大致指向言语行为,不能充当小句的“一V 一V”只指向某种事态、特征或关系,二者的自足度、成句性、表述性存在差异。

指称式“一V 一V”基本只表示单次情状,具有与部分名词相近的指向外部存在事物的功能。与述谓式“一V 一V”相比,这类“一V 一V”具有去时空参数、甚至具有去参与者、去活动的虚化特征,部分结构同时体现出指称性与话题性两种特征。反过来看,“事物”范畴自身只指一种抽象的物质统一体,具有无限的存在可能性。特定的谓词就是把事物展开为一种特定的存在方式,从名词到谓词正体现了从概括到具体的语义操作过程。

注释:

①该文待刊于《宜宾学院学报》。

②同注释①。

③西方学者常用“颗粒度”指示语言结构表达含义具体的详细与清晰程度的概念。颗粒度越细,表示细节越多,反之细节越少。张新华(2020)在此基础上提出“殊指”的概念,从物理因果力角度定性动词复杂度、操作对象明确度等参数,区别于Vendler(1967)分类动词时采用的时间情状角度。

④前后两个“一V”不可换位,如“一蹬一咬”、“一走一探头”不可说。

⑤若其主语是人,“那虾入口时还是活的,我一咬一蹬”接受度不高。

⑥“喷”,“吒”也,本指发怒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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