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监管法治化路径
——以回应性监管为视角
2021-01-30印伟
社会科学家 2021年10期
关键词:旅游
印 伟
(1.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2.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视角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WEF)公布的全球旅游业竞争力排名报告,中国的排名已经从2013年的第45位升至2019年的第13位。在各项竞争力指标中,中国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得分非常突出,但是商业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排名居中,而环境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卫生安全状况等因素依旧排名靠后。可见,我国旅游业发展在过去基本上是依靠资源驱动的,在产业附加值的创造和产业素质的提升方面并未产生预期成果和显著成效,这与我国旅游市场监管效能不高具有直接的关联。《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指出,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因此,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旅游业的市场监管体制现代化也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旅游市场的行政监管治理能力,维护旅游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激发旅游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在市场监管理论研究上,美国伊恩·艾尔斯和澳大利亚约翰·布雷斯维特两位学者于1992年在著作《回应性监管:超越放松监管的争论》中首次提出一种全新研究视角的监管理论——回应性监管理论。回应性监管的理论基础源自博弈论和法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后期通过借鉴政治学的治理术理论,逐步发展成为政府监管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主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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