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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涉税问题应该优先考量

2021-01-29周文庆覃韦英曌胡海啸

山东国资 2021年8期
关键词:企业

□ 周文庆 覃韦英曌 胡海啸

日前,青岛企业破产重整涉税论坛在山东青岛举行。本次论坛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在论坛上,破产法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及相关实务工作者,就破产重整的涉税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专家提醒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涉税问题应该优先考量,以便厘清重整思路,用足税收优惠,尽早启动纳税信用修复工作,确保企业通过重整实现“涅槃重生”。

厘清思路,各方利益最大化

“企业破产重整的整个过程中,涉税问题是绕不开的。”青岛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任敏说,对破产重整,有哪些涉税问题,应该怎么处理,企业需要提前做好计划。

从实践看,大部分破产重整企业,重整前已经被列为非正常户,需要处理历史遗留税务问题;重整过程中,处置资产等环节将会涉及税费缴纳;完成重整,重新开始经营后,也会产生纳税义务。“企业足够重视,税务处理做得好,后续问题就少,如果不重视税务风险,很可能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说。

甲公司经营困难,外债高筑,不仅有欠贷、欠息、欠薪、欠税、欠债,还有以前年度逾千万元亏损。企业主要的资产只剩下一处房地产,已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准备申请破产。按照原来的计划,甲公司准备按照评估价格处置现有的房地产。税务律师介入后发现,企业的房地产年代久远,如果处置成功,全部税费超过处置金额50%,所得不足以清偿欠息、欠贷、欠薪、欠税和欠债,各种矛盾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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