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税收的起源及其演变
——基于文字学视角
2021-01-29肖仲华
社会科学家 2021年7期
关键词:分配
肖仲华
(广州商学院 经济学院,广东 广州 511363)
一、学界前期研究形成的各种税收起源说
关于税收起源,被正式写入税收学或财政学教科书的观点是税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这种观点起源于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按恩格斯的观点,因为分工、私有制和家庭的形成,原始的公共事务开始需要以公共权力的形式进行组织和维持,于是国家的组织形态开始出现。恩格斯说,国家“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1]。
这种观点是政治经济学观点,但存在社会学的困惑。既然在国家和公权力出现之前也存在原始公共事务,那么原始公共事务又靠什么维持?
针对这种困惑,学者们从社会学视角进一步寻找答案,认为国家出现之前,其实也有某种公共事务处理形式,比如义工形式。可这又引出了新的问题。一者,国家出现之前到底是否有义工,无法考证。二者,义工是一种没有报酬的道德行为或者强迫行为。如果是道德行为,这与私有制的出现存在矛盾,有普遍的义工伦理存在显然不太可能出现私有制。如果是强迫行为,那么既然能强迫义工,自然也就能强迫赋税,因此税收就自然早于国家出现。沿着这个思路,结论就必然是部落时代也有税收。这种税收可能是以公共财产平均分配的剩余形式存在[2]。只不过,这分配剩余算不算是税收又是一个问题。
如果税收是伴随国家出现才出现,那么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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