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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档案法》与档案信息化建设

2021-01-29郭蓉

探索科学(学术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主体档案管理法律

郭 蓉

三明学院 福建 三明 365004

前言

2020年6月,新修订的《档案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一部规范和指导档案收集、整体的专门性法律,《档案法》是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持续推进背景下的法律完善行为,是完善我国档案治理体系、提高档案资源管理能力的重要措施。与原有的法律内容相比,修订后的《档案法》突出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为我国下一步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提供了规范、明确的方向和标准。当然,为充分适应新《档案法》的实施,相关主体有必要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角度出发对该法的内容进行研究分析,以明确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1 新《档案法》中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定

新《档案法》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修订的专门性法律,同时也是在总结以往档案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法律内容调整与完善。在修订的法律文本中,最为突出的部分就是新增加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与以往的法律文本相比,此次修订本中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内容,重点强调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1 强化档案信息安全 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是档案管理中的重点性内容,也是确保档案信息资源价值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新《档案法》第三十五条对政府,以及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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