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立帮助行为的因果关系
2021-01-28姜奇
锦绣·下旬刊 2021年3期
摘要:中立帮助行为的因果关系牵涉到许多刑法学界的难点问题,包括中立帮助行为的界定,帮助行为的因果关系分析等。本文试图通过中立帮助行为的特征分析将其与一般的帮助行为所比较,从一般的帮助行为的因果关系研究中找寻探究中立帮助行为的因果关系的出路。
关键词:中立帮助行为 帮助犯 因果关系 实行行为 危害结果
一、引言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商家销售产品、服务人员提供劳务等都是反复频繁发生的日常行为。但当这些行为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成为犯罪行为得以完成的重要一环,那这些本来不应当受到刑法违法性评价的中立行为就变得有争议了。以常见的情形举例,如行为人告知售卖农药的店老板自己要买农药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这时候农药店老板依然出于正常做生意的考虑而把农药卖给了该行为人,而该行为人果真使用农药完成了杀人行为,此时农药店老板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又如乘客在搭乘出租车时告诉司机其去往某地是为了实施抢劫,司机仍然继续为其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送至目的地后乘客果然实行了抢劫行为,出租车司机是否可以认定为抢劫罪的帮助犯呢?
按照我国刑法传统理论,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行为,主观上有帮助的故意,并且其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就可以认定其构成帮助犯。如果依据通常对因果关系的简单理解,以上的中立帮助行为都符合帮助犯的构成要件,都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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