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向消费税的增值税转型与改革红利
2021-01-28王雍君
社会科学家 2021年3期
王雍君
(中央财经大学 政府预算研究中心,北京 100081)
一、引言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诉求下,着手考虑把现行增值税转型为深度整合的消费税正当其时,且至关紧要。
在世界各国中,两个大型间接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并举为主体税种相当罕见,大国更是如此。美国有大型消费税(零售税),没有增值税;欧盟有大型增值税,没有大型消费税。相比之下,中国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都属于大型税种,在税制结构中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大型双轨间接税结构对中国经济和公共财政产生的深远负面影响,包括作为主要作用机制的替代效应,至今未被充分关注和逻辑地澄清。扭曲效应即扰乱效应:扰乱共同市场形成和有效运转高度依赖的最优(税收和其他)条件,进而使参与者的投资、生产、工作决策和交易结构发生变形,即“变得与假如没有‘税收扰乱’很不相同”,给整个社会带来代价日益沉重的经济福利净损失,经济学家通常用消费者与生产者剩余损失计量。[1]
考虑到中国的市场经济体量庞大且不同组织部分间的相互依存性很高,扭曲效应之大很可能远超想象。本文将致力阐明,增值税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极可能是高度抑制性的,在财政收入目的上也无优势可言。目前未被广泛认知的主要原因在于巨额代价的隐秘性和中长期性,一如某些慢性病:现在的后果不明显,但向着坏的方向发展并累积致命性后果却是确定无疑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