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参政党民主监督创新研究
2021-01-28王焕平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王焕平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2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现代国家继续前进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划时代地提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明确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阐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二者相辅相成,是国家制度和执行力的集中体现。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之一“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不断完善支撑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地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1],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从政党制度效能角度强调发挥民主党派作用。民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基本职能之一,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为助力执政党执政兴国跳出历史周期律而进行的制度设计。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参政党民主监督制度化日益受到重视。十九届四中全会阐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2],从完善制度体系、发挥制度优势角度,对健全参政党民主监督制度、机制、方法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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