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学与量子科学交叉研究的可能性探索
2021-01-28艾琳
社会科学家 2021年12期
艾 琳
(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一、引言
量子力学的奠基人玻尔说:“如果你第一次接触量子力学而不感到惊讶,那一定是你没有弄懂它。”[1]近年来,量子技术逐步展示出其颠覆性潜质和态势,成为国家技术水平和国防实力的重要基础支撑,各国纷纷将其列入国家战略项目大力支持。2018年,美国和欧盟分别斥资12亿美元和10亿欧元投入量子技术的研究,聚焦在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模拟等5个领域。我国是较早开始并持续重视量子理论和量子技术研究的国家之一。从2006年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到2016年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我国一直将量子技术作为重点规划。2016年“墨子号”科学实验卫星成功发射升空并在国际上首次实现星地量子密钥分发以及地星量子隐形传态,我国的量子科学研究已经跻身世界前列。
量子科学的深远影响没有止步于自然科学领域,而是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呈现出向社会科学领域极速辐射的态势,扩展了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和视野,架起了量子微观世界和社会宏观世界之间的桥梁,深化了人们对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的理解,催生出新的研究领域——“量子社会科学”交叉学科。[2][3]随着交叉科学研究的不断积累,社会生活行为数据与经典的Kolmogorovian概率论预期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出来,[4][5][6]这些潜藏在数据背后的陷阱和悖论引发人们反思基于经典概率的统计方法的局限性,一如牛顿经典力学之于量子力学属于从特殊到一般的关系,经典概率之于量子概率是否也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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