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政商共同体与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
2021-01-28杨卫敏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杨卫敏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杭州310025)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不仅提出了“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擘画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远景蓝图。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成为党和政府与广大民营企业家共同奋斗的路径指向和动力源。政商关系共同体,是指党和政府与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基于“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和“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自家人”[1]的重要论断和深刻认知所形成的命运共同体、目标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价值共同体[2]。这一共同体在过去40多年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的进程中逐步形成,在未来三十年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工商联所属商会一方面作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娘家,另一方面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企业家的桥梁纽带、作为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重要助手,必将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独特作用。加强商会组织和治理建设,全方位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已成为新发展阶段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的方向标。
一、新发展阶段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工商联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发挥工商联群团组织的作用,强调行业协会、商会要与政府部门脱钩。2018年7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地方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完善商会的职能作用,探索创新地方商会和行业协会治理和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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