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弗雷格的逻辑本体论
2021-01-28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710000
大众文艺 2020年7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710000)
进入20世纪之后,哲学的反思从理性层次深入到语言批判的维度,众多哲学家从语言的角度去探讨哲学的问题。哲学家为了追求日常语言的精确性,将数理逻辑的研究方法应用到语言的研究之中。于是“语言的转向”成为20世纪哲学的基本特征之一,其中弗雷格作为语言哲学的发起人,他通过数理逻辑对重塑日常语言,为语言哲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语言分析的三原则
弗雷格在《算术基础》序言提出了有效的语言分析的三条基本原则,既客观原则、语境原则、概念和对象区分原则。
1.客观原则
弗雷格反对当时流行的心理主义的倾向。他在《算术基础》中提及:“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逻辑具有绝对性、客观性、普遍性,这与人的主观心理活动是不同的。个人的逻辑推理是心理活动,这是一种主观的、因人而异的活动。但逻辑推理与之不同,其背后的逻辑原则是不随人的主观因素变化的。这就需要将心理与逻辑进行区分。这就意味着要将个体思维和思想的内容要区别开来。弗雷格认为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思维与思想的内容是不同的性质的东西。思维是主观的,没有客观统一的标准来判断,没有对错之分。思想的内容是客观的,可以进行判断真假。通过客观原则,弗雷格认为哲学和逻辑学是研究思想的内容本身。这为日常语言的研究提供新方向,从个体的主观心理活动研究转向客观的思想内容研究,即语言的逻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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