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背景下“共享员工”劳动法问题研究
2021-01-25金雷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21年1期
金雷

摘 要:“共享员工”是新冠疫情期间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世界范围内均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共享员工”用工模式。“共享员工”可以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紧缺劳动力的问题并降低用工成本,但同样带来了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及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为此需要对“共享员工”进行法律定性,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出发,对共享员工的产生背景以及权利义务进行分析,明确用工性质,探索对劳动者权益进行保护,提出关于“共享员工”劳动法律问题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共享员工;战略性员工共享;劳动关系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一、引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给社会、经济带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民众由于抗击疫情,减少出门,延迟复工复课,使得制造业、餐饮业、旅游业、零售业等行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餐饮业与制造业,企业除了无法复工,还需承担工人工资支付义务。另一方面,在餐饮等行业劳动力闲置的同时,线上业务量激增的大型商超等零售业却出现了“用工荒”,员工缺口达几千人。盒马鲜生与云海肴、西贝等餐饮企业达成共识,率先启用“共享员工”用工模式,不同行业间用工需求与用工成本的矛盾问题促使了“共享员工”的产生。“共享员工”用工模式的本意是缓解企业闲置劳动力所带来的巨大用工成本与用工需求之间的压力,以便在特殊时期更好地对疫情进行防控以及推动企业迅速有效地进行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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