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居家在管精神分裂症患者药物治疗现状调查
2021-01-23杨先梅田绍丽
四川精神卫生 2020年6期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
文 红,杨先梅,王 维,田绍丽,王 丹
(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 绵阳 621000*通信作者:王 丹,E-mail:8420766@qq.com)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具有高复发、高致残、高危险行为等特点的精神障碍。目前,精神分裂症的主要治疗手段是服用抗精神病药物,虽然自1952年首个抗精神病药氯丙嗪问世后,新药不断出现,但患者服药依从性仍然很低,复发率居高不下[1]。有研究表明,我国精神分裂症患者1年内复发率为40.8%,远超国际水平[2],这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应达到80%[3]。截至2018年4月底,绵阳市累计登记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仅为72.98%,与规划目标存在较大差距。针对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依从性差,国内外学者从社会人口学特点、症状严重程度、药物副作用、药物类型、社会支持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影响因素的研究[1-2,4-6],但缺乏关于监护人对患者服药的主观态度的调查。本研究通过整群抽样的方式,首次对绵阳市10 452例居家在管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情况进行调查,在影响因素上增加了患者监护人对使用抗精神病药物的主观态度的调查,以期为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改善居家在管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管理治疗质量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以2018年4月底前录入四川省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入组标准:①年龄16~85岁;②绵阳市居家在管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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