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精神”的人文释义
2021-01-22胡潇
江汉论坛 2021年12期
摘要:栖居场所是生存空间的基本单元。它的筑造、利用与理解相互贯通,形成“筑、居、思”的建筑现象学逻辑。场所皆由环境与主体、天成与人化、物用与神会诸因素共在互生而成,其有机结晶升华出场所精神。这一空间文化机理,要求人们在对场所的物理筑造、精神营构、价值享用和文化秉持中,超越冷冰的物性空间和抽象的几何结构,予以真、善、美的审视和追求,撷取空间寄寓的身心满足。之于场所而能晓知其理,形塑其义,参悟其魂,品赏其韵,是谓诗意栖居的人文理趣。
关键词:场所精神;建筑现象学;空间文化
中图分类号:B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1)12-0127-07
从建筑現象学来审视和解读空间文化,“场所精神”的人文释义是其重要立论基点。建筑是人类最直接而具象的空间实践,其筑造的“场所精神”首先是建筑设计者、施工者在空间事物生产之前活跃于他们头脑中的某些规划理念和诉求,即建筑蓝图欲实现的环境特色、效果和氛围的观念性预设,是筑造者在自己营造空间环境的行为及其结果中展现出来的一些文化现象与精神特质。它们让进入场所的更多的是栖居于此的人,在享用各种物质价值的同时,能特别地感悟、领略和欣赏到某些精神效果,由然而生出一种由环境、场所及其各种构成元素带来的精神文化体验。同时,栖居之所的精神“焕发”,又只能在主体的栖居行为与思考、进而与场所的对话中实现。如海德格尔“诗意栖居”之空间哲思的著名命题所强调的,生活处所“筑、居、思”的统一,是生成、展示、赏析、审视人生意义真谛与文化旨趣的内在机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