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综合监控系统信息安全方案的研究
2021-01-22何印
数字技术与应用 2020年12期
何印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州 215008)
0 引言
2004年,国家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并于2004年正式颁布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文件要求一旦受到侵害,会对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国家安全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信息系统,要根据业务重要程度及实际安全需求,实行分类、分级、分阶段的保护措施。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自颁布以来,一直是国家层面推动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特别是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颁布以来,网络安全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等级保护也逐渐成为一项强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1]。
《网络安全法》明确要求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系统采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并且要求在系统设计阶段见过信息安全,做到安全和业务同步进行[2]。
2019年5月13日,公安部门正式发布了《网络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标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也正式进入了2.0时代[3]。
1 存在的问题
轨道交通行业内没有统一的安全规范供参考,因此我国的综合监控系统(ISCS)系统运营过程中,网络整体安全体系建设情况较差。仅部署了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访问控制、入侵检测等,针对服务器、终端等资产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弱口令、漏洞等各种问题层出,边界平台建设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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