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理念建设重在“三个坚持”
2021-01-21易志斌
人民周刊 2021年24期
易志斌
细照笃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关于“坚持理论创新”这一宝贵经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不断深化新时代检察理念建设,科学引领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抓好检察工作、办优检察案件,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重要课题。
检察理念必须及时回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领域的时代之问、人民之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引领新时代检察理念顺利转化为法律监督工作实际质效的必然要求。
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检察理念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指导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理念建设中切实强化“共享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保障促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关乎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工作再难也要做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办好控告申诉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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