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管理
2021-01-21
中国水利 2020年24期
关键词:管理
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持续开展清理整治,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围绕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华北地下水超采地区综合治理等水利重点工作,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广西、重庆、陕西等8 个省份开展进驻式督查。
推动示范河湖建设与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在全国东、西、南、北、中部地区的17 个省份遴选18 条河流(段)、湖泊开展示范河湖建设,为全国建立样板河湖及河湖管理长效机制提供经验。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编制印发《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
全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基本完成
基本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无人区的除外)划界技术性、基础性年度工作任务。截至11 月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流完成划界公告106 万km,水面面积1km2以上湖泊完成划界1955 个。
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
按照国办督查激励要求,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10 个市、10 个县予以激励。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逐梦幸福河湖”活动,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经国家表彰办同意,拟评选全国优秀河长湖长350 名、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250 个、先进工作者350 名进行表彰。
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采砂管理,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召开三部合作机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沿江8 省(直辖市)开展联合检查,维护长江采砂秩序稳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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