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不同地区煤储层瓦斯吸附量差异性研究
2021-01-21吕宝艳杨宏民陈立伟范尚崇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2期
吕宝艳,杨宏民,2,陈立伟,2,范尚崇
(1.河南理工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2.煤矿灾害预防与抢险救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河南 焦作 454000)
0 引 言
煤层气是一种非常规“自储”天然气,以吸附态、游离态、溶解态和凝聚态等形态赋存于煤储层中[1-2]。截至2018年,按照已有的煤层气资源勘探报告,我国煤层气资源大多分布在鄂尔多斯、沁水、准噶尔、滇东黔西、二连、吐哈、塔里木、海拉尔、伊利等盆地,其中,在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探明的地表煤层气地质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88%,利用量占90%,产量占94%,并且已初步形成产业化基地。煤层气开发试验区已在新疆、贵州和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初步建成,可见煤层气开发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3-4]。然而煤层气开发重点需研究煤储层瓦斯吸附量,这不仅涉及到煤层气赋存条件和煤储层含气量,而且对煤层气的采收率及煤层气井的产能有较大影响[5-6]。
煤储层瓦斯吸附量的影响因素较多[7-13],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煤储层瓦斯吸附量的影响因素运用不同方法进行研究,分析方法主要分为单因素分析法和综合因素分析法。对于单因素分析法,周鸿璞等[14]认为煤岩显微组分中的镜质组有助于煤岩吸附瓦斯,而惰质组和壳质组则对其影响较小;煤储层中瓦斯的吸附能力与孔隙度、空隙比表面积、微孔比表面积均呈正相关关系,且煤的吸附能力随变质程度加深而增加,但当煤的镜质组反射率Ro>4.0%,煤储层的生气作用和变质作用停止,煤岩的吸附能力不再升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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