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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文学中乡土和诗意的关系

2021-01-20李慧敏

青年文学家 2021年36期
关键词:文人诗意乡土

李慧敏

中国的抒情传统和华夏子孙对故土的依恋在文学作品中屡见不鲜,这二者深深地刻在中国文人的骨子里。于是,中国文坛上有了《诗经》《离骚》等作品,有了乡土文学、寻根文学……本文旨在探究文学中乡土与诗意的关系。

一、乡土与中国的关系

中国的大部分人是依靠土地生活的,土地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从上古便已开始,中国人对土地的意识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们的骨子里。为什么是土地充当了中国文化与精神孕育和发展的引导性角色呢?这就要追究到中国所在的地理环境了。总之,土壤肥沃让中国人意识到土地对于生存的重要性,有着强烈的土地意识,因而形成土地文明。这与西方文学的源头希腊一样,希腊是岛国,四面环海,人们便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形成海洋文明,这两种文明中蕴含的道理是相同的。

中国是一个农耕大国,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令当时初到中国的英国使者也赞叹不已。马戈尔尼在他晚年的回忆录中提到,当时有一位与他同行的对农业颇有研究的专家,在看到中国的农作物种植技术后惊叹不已,佩服中国人有这样的技术,在当时英国是没有这样的高超技术的。1840年以前,中国一直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土地对当时的人们有着生养与生存的重要性,甚至超过读书写字。在《论语·微子》中老丈对询问孔子行踪的子路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古人认为对着土地不劳作、对庄稼不熟悉,有什么资格被称为夫子呢?

对土地的热爱与执着造就了中华民族勤劳朴实、善良淳朴的性格。我国最早的民歌之一《击壤歌》中说:“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太阳出来的时候辛勤劳作,太阳落山便回去休息。凿一口井就有甘甜清冽的泉水喝,耕田犁地便有粮食吃,这样的生活已让我活得有滋有味,帝王的管理与教化对于我来说有何干系呢?在诗句行间,我们仿佛看到一个“楚狂人”那样健硕、通达的老农夫,正扶着锄头望着日头,露出智慧的微笑。可见,中国古人对土地的向往与热爱。因为土地,人们淳朴,只“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便已满足,而不像现代物质化社会那样源源不断地索求。

中国人对土地是有归属感的,土地是他们家国文化的核心,《桃花扇》中,崇祯皇帝在煤山树上上吊而死,南明王朝覆灭,李香君与侯方域在这个时候重逢,却没有选择在一起,他们认为国家都已倾覆,土地被外夷占领,哪还有什么家呢?于是双双入道。

中国人对土地的情感如同对家一般的依恋,土地被夺去,家便没有了。我国最初形成的有意识的群体性聚居,也是建立在土地上的,从原始部落到大小村落,无一不是中国人最初的家。那个时候没有城市的概念,都是一方土地养育一方人,所以熟悉的土地、村庄也是家乡的象征,于是便有了“乡土”的概念。“乡土”这一词满载中国人丰盈的感情与对故土眷恋的民族情怀。“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抒写了游子思念故土以及叶落归根的想法。

可以说,乡土是中国文化的发源地,是养育、培育中国人民的摇篮,是民族性格的孕育之母。乡土对于中国,就像是土地对于农民一样关系紧密,这是从远古之期就已经决定了的。

二、乡土与诗意的联系

艾青在20世纪30年代写过一首饱含热泪的诗歌:“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中国文人对土地的感情总是超乎常人,甚至超过农民,因为文人总是先知先觉。农民仅仅把土地看作养家糊口的必需,而在诗人眼里,土地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越生存的需要,它是一个国家的象征,一个民族的精魂。文人对土地绝不是客观又无动于衷的态度,而是一种深深的眷恋与依赖,就像一个乳儿对母亲的依赖,土地对他们来说,就是那位伟大的母亲。

朱光潜先生说:“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我們一定要从实用世界跳开,以‘无所为而为’的精神欣赏它们本身的形象。总而言之,美和实际人生有一个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在崭新的环境中,我还没有认识事物的实用意义,事物还没有变成实用的工具,一条街还只是一条街,而不是到某银行或某酒店的指路标,一座房子还只是某颜色某线形的组合而不是私家住宅或是总长衙门,所以我能见出它们本身的美。”

正因为如此,在现代文明进入这片古老的大地,工业化进程把土地撕扯得支离破碎之际,艾青才发出那样深沉、悲怆的感叹。

20世纪30年代文人开始为现代文明戕害人心而感到焦灼不安,他们想找到一种解决方式来缓和现世的焦虑,但是却苦无出路。此刻,他们一转身看到了曾经的乡土世界,于是童年的记忆开始泛起,与被西方现代文明充斥着的城市一比较,乡村的美好即刻浮现。我国农村的道德体系,用费孝通先生的话来说是“差序格局”,不同于西方的“团体格局”,它是“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因此,在乡村,人们不是依靠契约来管理人们的行为,而是依靠道德和人与人之间无质疑的信赖。乡村的这一特点对于当时身处现代文明时空下无路可走的文人无疑是一根救命稻草,于是他们立刻对乡土充满了文人式的感情。这种感情或是亲切,或是赞美,或是中立,抑或是怜悯,甚至是批判。

我们知道,文人一旦对某种事物充满了感情,那么以传统审美取向来看,这件事物在他们的笔下必然充满了诗意。如《诗经·蒹葭》描写繁茂的芦苇:“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蒹葭萋萋,白露未晞”“蒹葭采采,白露未已”,即使是一片长得茂盛的芦苇,文人也能连用三个不同的叠词来形容它的状态,而原因就在于“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因为对那位佳人的喜爱,所以蒹葭便不再仅仅是蒹葭了,而是那位窈窕淑女清丽、娟秀的脸庞,更何况是对生他养他的土地,那更是敬如父母。文人又是最讲究孝道的,他们对土地的感情是敬重、是眷恋。这些自然风光—蒹葭、卷耳、葛覃、翠竹、瀑布、清泉、山阿、星辰、皎月本身就带有一种美,中国文人都带有传统抒情性格,因此一见到美好的事物便产生诗意,再加上他们本身就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而且乡土记载着他们童年的故事,所有乡土出现的景物也具有独特的意义。例如,鲁迅小说中出现的乌篷船、罗汉豆、社戏等,这些都象征着乡土,乡土是他们的载体,因此这就形成了一种乡土文化,是城市里所看不到的,鲁迅也为现代文学开创了“乡土文学”这一新的题材。

乡村作为与城市鲜明的对比而产生了美和诗意,可以说,在文人眼中乡村的美是乡村本身以及城市文明强烈的对照催生的,因此文人一想到故土,诗性便随着那些城市中没有的自然美景勃然而起了。乡土是自然的承载物,于是文人对土地的诗情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乡土”这一概念本身就能引发作者接二连三的联想,联想一多,情绪便来了,情绪上来,作文时便满含悲凉、留恋和惆怅,诗意也就有了。也就是说,“乡土”能激发作者的内在逻辑机制,引发诗意逻辑。关于这种联想,朱光潜先生举过一个例子:“比如我现在从‘火’字出发,就想到红,石榴,家里的天井,浮山,雷鲤的诗,鲤鱼,孔夫子的儿子,等等。这个联想线索前后相承,虽有关系可寻,但是这些关系都是偶然的。我的‘火’字的联想线索如此,换一个人或是我自己在另一时境,‘火’字的联想线索却另是一样。从此可知联想的散漫飘忽。”

可见,引发联想是基于所碰到的事物以及每个人生活经验的积累,因此是不一样的。但“乡土”是基于广大农村的,相对来说比较归于自然,风俗民情比较淳朴,因此联想起来也较为诗意。我们拿鲁迅的《故乡》作为范例,“我”回到故乡,看到熟悉的景象,想到小时的玩伴闰土,想到他的品貌,由此又想到他带我去海边守西瓜地,那一段在西瓜地捉猹的描写,颜色鲜明、意象纯美,读起来充满了诗意。所以,也正因为“乡土”承载文人太多的深情厚谊与愤懑忧郁,才使它成为20世纪现代文学的母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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