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将被重罚商业银行法第三次修改解析
2021-01-19法人闫中方
法人 2021年1期
◎ 文 《法人》特约撰稿 闫中方

CFP
一部金融领域大法——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迎来第三次修改。2020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下称“修改建议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我国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订,而与2003年和2015年的两次修订相比,此次修订更为全面。同时,这次修改也是人民银行在承担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职责后第一次牵头修改重大法律法规。
与2015年版的商业银行法对比,修改建议稿条目由95条增至127条,新设或充实了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等4个章节。其修订的主要目的在于健全商业银行管理框架,加强公司治理以及风险防范,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此次修改幅度较大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目前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为核心的银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其中,商业银行法是继中国人民银行法后的第二部金融大法,是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此前商业银行法已修订过两次,但由于近年来我国银行业规模不断壮大,参与主体增多,业务范围逐步扩展、创新,现行商业银行法已滞后于商业银行改革实践,部分条款不再适应实际需求,立法和监管均需与时俱进。因此,相较此前修订,此次修改幅度较大,主要变化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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