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形写形:中国书法的理论表述特点暨相应教育策略探索
2021-01-17娄小明
江苏教育·书法教育 2021年3期


【摘 要】以形写形,是中国书论的表述特点。从表象学的视角审视,它具有表达模糊化、效果去终极化、取法崇古化、审美人格化、阐述技术化的特点,这对书法教育策略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以形写形;中国书论;表象学;表述特点;教育策略
【中图分类号】G47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21)22-0017-05
【作者简介】娄小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实验小学(江苏苏州,215228)副校长,高级教师,江苏省美术特级教师。
宗炳在《画山水序》中提出了“以形写形,以色貌色”的美学命题,这不仅作为一种绘画策略,也体现在画论和书论之中。这种语言表达特色常常让书法学习者感到困惑。米芾曾在《海岳名言》中说道:“历观前贤论书,征引迂远,比况奇巧,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是何等语?或遣词求工,去法逾远,无益学者。”的确如此,前贤论书,往往采用比喻、征引的方法,即用形象化的描述性语言去表达对书法的感受,而对书法的理性阐释却着墨不多。
“以形写形”的表达方式,成就了中国书论。但是也造成了中国书法笔法遗失,固守成法,宗派体系禁囿等不良现象。这在书法教育教学中尤其需要注意,如果不能批判性地吸收,可能会倾向于泥古不化,或者偏向于丑陋狂怪。因此,从表象学的视角审视,“以形写形”的表达方式能够从中把握中国书论的特点,并且采取合适的教育教学方法。
表象是客观对象不在主体面前呈现时,在观念中所保持的客观对象的形象,和客观形象在观念中复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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