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农民合作实现可持续脱贫的逻辑关系与政策建议
——以河南省为主要分析对象
2021-01-17李昱姣杜明银刘逍翰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李昱姣 杜明银 刘逍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了“精准扶贫”的战略方针。经过举国上下齐心攻坚,到2020年年底已彻底消除绝对贫困、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总结脱贫攻坚的实践经验可以发现,扶贫脱贫最根本、最重要的途径是通过农民合作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最重要的载体是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在脱贫成效最大、持续性最强的地方,都有农村党组织或驻村第一书记领头创办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即便是引入现代农业公司,也需要农村党组织或驻村第一书记把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农民合作社,居中协调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关系,维护双方的合理利益。基于实地调查和农民合作行动对稳固扶贫成果、实现可持续脱贫的重大意义,本文以河南省为分析对象,从农民合作与可持续脱贫的内在逻辑关系入手,考察欠发达地区农民合作的资源短缺状况,进而提出政策建议,以期为可持续脱贫和乡村产业振兴贡献微薄之力。
一、农民合作、现代农业、产业扶贫的内在逻辑关系
首先,现代农业是产业扶贫的基础。农户贫困的根本原因是农业、农村发展落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最大红利是调动了劳动者——农民个人的生产积极性,但不能改变传统农业落后的经营方式。要彻底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就必须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何谓现代农业?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农业科学技术政策》,从三个领域来表述现代农业的内涵:产前领域,包括农业机械、化肥、水利、农药、地膜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