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供水管理专项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1-01-16
山西水利 2021年11期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思路和中央有关精神,按照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安排,围绕农村供水管理,确保山西水利“1351”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制定全省农村供水管理专项提升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及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落实厅党组“完成工作有抓手、抓好落实有方案、实现目标有行动”的要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和小型工程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完善水价机制和水费收缴制度,强化农村供水行政、技术、工程管理三个责任人制度,努力推动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供水能力。建立机构健全、管护高效、计量收费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明确责任。农村供水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当地农村供水保障的顶层设计、统筹安排、资金筹措、部门协调等工作,根据水利部有关要求,农村供水保障责任要进一步向乡村和行政村延伸。县级水行政部门是农村供水保障的技术和监管责任人,负责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等工作。工程管理单位是工程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工程运行、维护和水费收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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