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成立的诘难:论规范伦理学对美德伦理学之应用问题的批评
2021-01-16韩燕丽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韩 燕 丽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2)
一种普遍的说法是,美德伦理学主要关注人应该如何生活,以及道德行为者拥有怎样的卓越品格和整体生活状态等,而规范伦理学则主要关注道德行为者会作出何种具体的道德行为以及具体行为的对与错等问题。美德伦理学并未直接把重点放在对行为规范问题的研究之上,并由此被规范伦理学指责为既缺乏行动规范,又无法对行动给出规范性说明,进而无法应用于诸如堕胎或安乐死这样现实的道德事件。本文认为规范伦理学对美德伦理学之应用问题的这种诘难无法成立,因为这些诘难皆建立在对美德伦理学的误解之上,且美德伦理学既可以为道德行为者提供具体的行为指南,也可以在规范意义上对道德行为给予指导。下面我们将在规范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在美德伦理学应用问题已有争论的基础上,对美德伦理学之应用问题进行一些新的探索,并以此反驳规范伦理学对美德伦理学的诘难。
一、规范伦理学对美德伦理学的诘难主要基于误解
规范伦理学对美德伦理学的诘难主要基于以下三种误解:第一种误解,规范伦理学错解了当代美德伦理学复兴的目的与意图,错置了美德伦理学在当代道德哲学理论中的定位。规范伦理学的支持者们误以为,美德伦理学当代的复兴意在取代规范伦理学,并摒弃规范伦理学已有的所有架构与逻辑,尤其是规范伦理学对规范的建立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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