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1-01-16
山西水利 2021年11期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安排,确保山西水利“1351”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省河湖长制建设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立足全省河湖长制现状,对标水利部要求和全国先进省份经验,制定全省河湖长制工作(2021—2023年)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强化河湖长制”要求为指导,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目标,以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为导向,对照全省河湖长制要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湖执法监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为促进山西经济高质量转型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突出流域生态保护,妥善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制度管理,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河湖长职责,加强流域区域联防联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管理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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