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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健康发展进路视角下健康权的类型化解析

2021-01-16伍瑾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伍 瑾

(常州大学 史良法学院, 江苏 常州 213164)

从人类发展史来看,健康权经历了从以私法调整为主到公法确认与保护、从排除他人侵犯的消极权利到可要求政府履行相关责任的积极权利的发展过程。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大爆发,使我们再次认识到生命的脆弱和健康的可贵,也促使我们反思,如何构建更加完善的制度,更加有效地保障健康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提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完善国民健康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我们站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高度对健康权予以再认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公民权利的表达和实现方式产生了巨大的改变。这要求我们对健康权进行动态阐释,以更加包容和开放的视角,分析健康权的内容。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46年《世界卫生组织宪章》序言部分明确提出健康权概念以来,其人权性质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宪法和国际公约所认可。然而,在国际健康权研究中,对于健康权的表述用语、性质辨析、客体范围、内容构成等基础理论问题的认识,仍然存在着较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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