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对策研究
2021-01-16王立宁衡水市房屋拆迁中心
环球市场 2021年10期
王立宁 衡水市房屋拆迁中心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对财会工作的监督和治理,需要发挥财会监督工作的作用,实现各大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促进监督力度的提升,进而达到更加有效的监督效果。那么具体怎样操作才能够解决财会监督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呢?下面让我们共同来进行分析和探究。
一、现阶段财会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财会监督工作缺乏统一性
在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之中,对相应的会计监督工作和财务监督工作是分开进行规定的,但是却没有实现统一连接,从而难以对相关的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进行把握,缺乏一定的统一性。不同的法规具有不同的规定,在《会计法》中对不同的监督主体具有不同的职责,财政部门能够对会计核算、会计资料、会计机构等进行监督;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需要对预算工作、支出工作、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统一性造成了多标准的要求,无法实现精准化工作执行[1]。
(二)财会监督体系缺乏配合性
财会监督工作需要国家财会监督、社会财会监督和单位内部的财会监督统一进行,三者之间需要相互协调和配合才能够提高监督工作效力。但是很多时候三者无法进行有效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工作为了能够避免重复查账工作,经常会对其它监管部门的材料进行利用,这样能够完成自身的任务。但是每个部门都主要强化自身的工作,并没有很好地进行配合,履行监督义务,从而无法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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