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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膺生卒年刍议

2021-01-16文/王

艺术品 2020年11期

文/王 慧

李方膺,字虬仲,号晴江,清代乾隆时期南通州(今南通市)人,生于书香门第之家,善诗文书画,“扬州八怪”之一。李方膺生卒年一直是研究者争论的焦点之一。前人多有征引考据,至今莫衷一是。其好友袁枚所作《李晴江墓志铭》,在后人对此产生疑问之前一直为人信凭,从而依此推算李方膺生卒年。历考载籍,研究者多依其考证卒年,结合李氏寿期而逆推生年。至此,关于李氏卒年的确定便是关键。前人有关李氏卒年的论说不一,崔莉萍在其《李方膺研究》1中综合了几种说法,大体有甲戌(1754)说、乙亥(1755)说、丙子(1756)说。有关李方膺生年的记载,丁有煜在《祭李晴江文》中略有提及,显然与袁枚所作李氏墓志铭相左。以上至于何种为是,笔者不揣谫陋,试论如下。

关于甲戌说。此说首见于袁枚为李氏所作墓志铭中,在一段时间内被后世奉为定论。古今相关书画专著,诸如秦祖永《桐荫论画三编》(清光绪八年刻朱墨套印本)、陆心源《三续疑年录》(清光绪五年刻本)、顾启《江苏艺文志》(南通卷)2等均承袭此说。

袁枚诗文集中与此抵牾之处,前贤已于研究中指出,此亦不争事实。清乾隆刻增修本《小仓山房诗集》卷十一载有袁枚《送李晴江还通州》诗三首,岁次编在乾隆二十年(1755)乙亥。其一有言,“才送梅花雪满衣,画梅人又逐花飞。一灯对酒春何淡,四海论交影更稀”。据此可知组诗当作于乙亥春时。

别集中也有例证可驳此说。清端方稿本《壬寅销夏录》载有《李晴江墨梅长卷》(其注曰:画幅纸本凡四接,高一尺五寸,长二丈四尺四寸,水墨画,老干槎丫,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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