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下平台用工劳动者权益保障综述
2021-01-14常超毅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13期
关键词:经济
□文/常超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提要]大量学者对于共享经济视域下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关注,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共享经济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总体概况;共享经济下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共享经济下劳动法律规制问题;共享经济下针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政策研究。另外,本文聚焦与外卖骑手的劳动权益保障,根据这四个主题视角和外卖骑手的特定领域视角对现有研究进行综述。
近年来,我国共享经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所谓共享经济,最早在1978年,由美国社会学家马科斯·费尔逊和琼·斯潘思提出。在国内,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部委以上正式文件中,使用共享经济一词。本文关于共享经济的概念界定,采用国家相关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中“分享经济”的概念,是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经济形态”。它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技术特征,即以互联网为主的技术平台。二是权属特征,强调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对分离。
一、共享经济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共享经济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8年共享经济的市场交易额为29,420亿元,比上年增长41.6%;平台员工数为598万人,比上年增长7.5%;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7.6亿人,其中提供服务者人数约7,500万人,同比增长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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