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上被猥亵了怎么办?
2021-01-13王佳薇
南方人物周刊 2021年37期
王佳薇

2021年6月10日,上海,人们乘坐地铁出行。图/视觉中国
2019年10月,上海首例地铁“咸猪手案”(强制猥亵)入刑引起广泛关注。该案被认为填补了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内刑事打击的空白。
据公开资料披露,在上海地铁8号线列车车厢内,被告人王某紧贴着坐在被害人左侧,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触摸多名被害女子胸部等部位,其中一名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王某最终以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办理该案的检察官金莺介绍,这起案子的典型之处在于,嫌疑人多次犯案,行为肆无忌惮,且被害人中包括未成年人。
金莺现为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十余年,特别关注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办理首例地铁“咸猪手案”(以下简称“首例”)之前,金莺和同事曾梳理过上海轨交领域几年内的案件,她们发现了一些盗窃、抢劫等案件,但人们印象中更为普遍的“地铁咸猪手”现象却一例相关的刑事案件都没有。
“公共交通的猥亵事件往往作行政处罚居多,除非特别恶劣的‘直接触摸性器官’等情况。”金莺说。
在我国,涉及对猥亵行为处罚的法律主要有两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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