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中的社会治理:制度执行力的产生途径
2021-01-13王诗宗
湖北社会科学 2021年11期
徐 畅,王诗宗
(1.浙江省委党校 公共管理教研部,浙江 杭州 310024;2.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其中,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要得到明显提高。谋定而后动、谋深而后行,唯有在准确解读社会治理的基础上,预设的行动目标才更有可能实现。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不仅明确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表述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而且将社会治理界定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这些表述澄清了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总体关系,也启示我们在探索中国之治的过程中,必须重新认识国家与社会的二分,将高水平社会治理视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基石。这样,阐释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解析社会治理对国家治理的作用,显然是非常必要的工作。本文从理论界的“学术话语”、党和政府的“党政话语”两个方面,将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范分析,试图揭示在社会治理中通过增强制度执行力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蕴含。进而,文章探索了依托公共政策执行生成多元主体协同,继而增强制度执行力的可能路径。
一、“学术话语”: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被党和政府所强调并形成一个动态的“政治流”,这两个“新”概念也引起了各界的普遍关切。理论研究者对国家治理的内涵有不同的看法和诠释,相应的,每一个不同论点都意味着社会治理将承担不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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