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党派社会服务问题的思考
2021-01-12蒋锐余正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蒋锐 余正
(山东大学,山东 青岛 266200)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以及各类大战大考中,我国各民主党派立足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大量社会服务工作,为赢得脱贫攻坚战胜利、遏制新冠疫情蔓延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同样功不可没,对充分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提高其制度效能作出了应有贡献。此外,社会服务也为参政党自身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实践场域和实现路径。但是在理论层面,关于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在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性质、地位、功能、任务、规范化发展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进一步深入思考和分析,推进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制度化建设。
一、关于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内涵与性质问题
关于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内涵,学界大多从西方社会学中社会服务的概念出发,在关注社会服务自身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引申,认为民主党派社会服务是社会工作的组成部分,应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组织各自成员及其所代表的界别成员,为社会提供非营利或无偿性服务。显然,仅从西方社会学社会服务理念出发,就窄化了对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内涵的认知。因此,有必要对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历史源流、属性、目的等问题进行梳理,澄清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内涵与性质问题。
第一,民主党派社会服务活动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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