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2021-01-12陈宗强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31期
陈宗强
(襄阳市教育局 湖北·襄阳 441021)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日益加重,其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企业排放的污染物需要缴纳税费,以此消除环境成本的内部性。这一举措使得以重污染行业为代表的部分企业加大对环境管理理念的重视及环保技术的资金投入,环境会计研究取得长足进步。我国将着力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工业体系,将环境会计研究放在了突出位置。企业作为污染排放主体,应及时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本文选定陕西省12家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首先分析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得出目前存在披露内容不全面、披露途径单一、披露缺乏鉴证、缺少复合型人才等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 陕西省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1.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通过陕西省证监局统计数据得知,截至2020年第2季度,陕西共有55家上市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对重污染行业企业的分类,陕西省共有13家重污染上市企业,涉及煤炭、化工、制药及建材等行业。去除ST金花,共得到12家上市企业。具体信息如表1所示。

表1:陕西省12家样本企业具体信息

表2:2019样本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表3:2019样本企业环境非财务信息披露

表4:2019样本企业环境财务信息披露
通过查阅样本企业官网、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巨潮网的定期报告,本文对2019年样本企业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收集,并从披露内容、披露途径及披露形式上作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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